高雄市都發局長盧維屏說,鼓勵舊社區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目的,就是為了要改善民眾居住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
高雄市都發局長盧維屏說,鼓勵舊社區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目的,就是為了要改善民眾居住
新聞摘要
  • 都發局長盧維屏說,鼓勵舊社區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目的,就是為了要改善民眾居住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為協助舊部落社區建物重建,高雄市政府擬訂獎勵條文,針對屋齡30年以上老舊房屋,由地主自行整合建築基地達500平方公尺(約150坪)以上,配合退縮建築及留設人行道,即可申請15%至20%之容積獎勵,以改善目前部分舊有巷道狹小等安全問題,並提高環境舒適性,預期2014年10月即可發布實施。
 
市府都發局表示,現行老舊建物重新改建及爭取更新容積獎勵,主要是依照中央「都市更新條例」,申請文件、公聽會及審議程序規範得十分嚴謹,面積也至少須1000平方公尺以上,尤其參與重建地主戶較多時,難免因耗時而影響民眾申請意願。市府新訂的小基地重建容積獎勵,只要地主自行整合達500平方公尺(約150坪),經市府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即可,不僅降低申請門檻,流程也大幅簡化。
 
都發局長盧維屏說,鼓勵舊社區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目的,就是為了要改善民眾居住,以及兼顧公共環境品質,因此小基地申請重建容積獎勵須配合退縮建築及留設1.5公尺人行道,提高鄰棟間隔與通行之舒適性。同時,綠建築概念已十分普及,整合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重建之建築物須取得綠建築銀級以上之證書。
 
都發局說,「小基地整合型重建獎勵」須透過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增訂條文,已於5月13日市政會議通過,後續將送內政部審定,預計最快2014年10月即可發布施行。